广州市南沙区经济贸易局(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区旅游局与其合署办公,加挂区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牌子;南沙开发区经济贸易局与其合署办公)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工业、商贸业、旅游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工业、商业、旅游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指导、管理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协调开展反倾销、反补贴、产业损害补偿等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的事务,保障公平贸易;负责全区国(境)外的经济事务联络工作。
(三)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审批或核报国家规定限额的外商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批或核报国家规定限额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等有关事项;核准属区管理权限的加工贸易业务;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的指导、监督、协调、服务工作。
(四)对全区工业、商业、旅游业实施行业管理;分析、监测全区工业、商业、旅游业运行的情况,协调解决各行业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行业协会和行业中介组织工作;分析和发布行业经济信息。
(五)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业、商业、旅游业的技术进步和质量管理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指导和协调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扭亏和减负工作。
(六)研究制订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对全区商品市场和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实施宏观调控;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
(七)对特种商贸行业和市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酒类专卖、盐业专卖、拍卖业、旧货交易、化学危险品等的监督管理;协助管理烟草专卖市场。
(八)组织协调全区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