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投资南沙 > 投资政策 > 本地政策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日期:2024-11-11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广州市“四化”诊断评估资金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于11月15日17: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若项目被退回修改,须在11月18日17:00前提交,此后系统将关闭提交通道。本次采用无纸化评审,申报单位应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如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广州市“四化”诊断评估资金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2.广州市“四化”诊断评估资金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指南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1日
(联系人:舒小姐,电话:84985698)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