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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品鲜万顷沙、南沙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发布日期: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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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镇街扩权赋能改革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主战场的若干意见》(穗南发〔2025〕1号),坚持做强制造业当家主引擎,联动数字谷和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园,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打造“大湾区智造谷”、“黄金内湾”智造产业集聚空间标杆提供镇级政策支持,近日,南沙区万顷沙镇出台了《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先进制造业强镇六条措施》。
该措施适用于在万顷沙镇从事实际经营活动,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
工业投资奖励
对在万顷沙镇实施新项目建设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在享受政策当年度内完成工业投资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完成工业投资额2000万元(含)-5000万元、0.5亿元(含)-1亿元、1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含)-30亿元、30亿元以上,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在万顷沙镇实施新项目建设软基处理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施工图明确的需要软基处理的面积给予每亩1万元奖励,单一项目最高奖励200万元。
达规达产奖励
先进制造业企业在万顷沙镇购置或租赁工业用地,12个月内达到试生产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8个月内达到试生产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在万顷沙镇购置或租赁厂房,12个月内达到试生产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8个月内达到试生产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先进制造业企业在万顷沙镇投产后2年内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产业链协同奖励
▌上下游联动:
现有存量先进制造业企业引荐配套企业在万顷沙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的,按配套企业当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0.5%奖励现有存量企业,最高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科技创新协同:
先进制造业企业在万顷沙镇产学研合作建成公共实验室或公共技术转化平台(需通过政府或第三方机构的技术转化能力认证),按实际投入1%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招商引荐奖励
引荐先进制造业企业租赁万顷沙镇产业园区厂房(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在签订租赁合同且达到试生产条件后,按照实际支付厂房月租金额给予引荐方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引荐先进制造业企业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在万顷沙镇购置工业用地并完成不动产登记的,按土地出让合同价款的1%给予引荐方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发展合伙人
▌招募对象:
面向万顷沙镇内外具有产业资源整合能力的个人类(企业家、高管、专家等)和法人机构类(企业、金融机构、专业服务机构等),经审核成为合伙人,履行义务后享权益。
▌基础义务:
每年推荐至少3家区外潜在投资企业。通过宣传、参与推介等大型活动及积极链接产业资源与项目线索,协助万顷沙镇与项目方直接联系,促成项目洽谈、落地。
▌核心权益:
01
发展合伙人权益卡
住房安居:在镇内实质生活居住的,购房补贴最高8万/租房1万(需服务≥3年)。
医疗保障:镇卫生院及合作社区医院免挂号费、优先家庭医生服务、免费年度体检。
子女教育:统筹安排入读镇属优质公办学校,协调镇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
02
政务商务
设立“合伙人服务专窗”,企业注册及政策申报等事项1个工作日内反馈方案,个人业务可加急办理。
03
文旅消费
每年发放3000元本地消费券,可在镇内商圈及旅游景点使用,享区内重大活动门票优惠。
04
颁发荣誉
年度推动落地3个以上项目授予“最强发展合伙人”称号,连续服务3年以上颁发“扎根贡献奖”。
▌年度战略合伙人奖励:
每年从发展合伙人中遴选“年度战略合伙人”,奖励20万元,可与招商引荐奖励叠加申领。
奖励条件:当年内推荐至少20家潜在区外投资企业,组织至少10次有效区外项目线索对接,组织至少3场面向万顷沙镇的推介活动(每场至少20家先进制造业企业)。
合伙人可参与万顷沙镇发展咨询会议及闭门论坛,获取产业数据并推动项目落地。资格每年评估一次,依据项目成效、资源引荐等要素评定,未达标者次年需重新申报。
六
软件服务升级
▌专属服务:
配备全周期企业管家,推行“一呼万应”扫码诉求直达机制,实施“综合查一次”柔性执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极速审批:
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绿色通道,企业紧急诉求24小时专班响应,48小时内闭环解决。
▌安心安才通:
政企联动开展定制化技能培训,提供免费或补贴参训名额,设立财税法律专线(合同审查、劳动纠纷咨询)。
▌暖心生活无忧:
优化园区公交及公益设施,政企共建便民商业,为新员工提供15天免费过渡住房。
附则:
1.工业投资奖励中,土地出让金部分不可用于计算完成工业投资额。企业租赁厂房并投入设备、生产线等相关工业投资,可计入奖励范围。每个独立项目(以立项备案为准)禁止拆分申报。
2.若企业同一项目同时符合省、市、区及本镇街同类型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择一申领,不得叠加享受。达规达产奖励除外,达规达产奖励可与省、市、区奖励叠加。
3.所引进项目的股权关联方、物业权属人或运营方(如园区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不享受招商引荐奖励。招商引荐方需为经万顷沙镇资质审核通过的发展合伙人。上下游联动奖励与招商引荐奖励不叠加,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择一申领。
4.本方案提到的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计算,涉及“最高”“以上”“至少”均包含本数,“超过”不包括本数。
5.如果企业申报的奖励涉及固定投资、产值等工业数据,该工业数据纳统后方可申请奖励,未按规定纳统或数据未通过审核的项目不纳入奖励核算范围。
6.若企业已与区、镇签订投资协议、监管协议等相关协议,且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未达成相关承诺,则取消该企业享受本条款所规定的优惠政策的资格。
7.本措施所述奖励均为含税收入,相关税费由企业或个人依法承担。
8.有效期:自正式印发日起2年内。对于2025年1月1日起至本措施印发前已启动且符合政策条件的项目,可参照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万顷沙镇人民政府所有。本措施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
9.具体先进制造企业分类可详询020-84946789。
一图读懂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先进制造业强镇六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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