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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商务局发布日期: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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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按通知要求提供包括申报纸质资料一式四份和电子数据材料(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扫描件1份,通知中可编辑的附件4、附件5电子表格各1份),并携带有关原件(用于核对),于2021年3月10日前提交到南沙开发区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申报指
南的通知
2.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联系人:林灏弘,联系电话:020-39053842,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4楼。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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