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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发布日期: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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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面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国发〔2018〕1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18〕12号、《内地在广东省向香港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等文件,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制定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医疗教育行业对外开放清单指引(2019年版)》,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1:《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医疗教育行业对外开放清单指引(2019年版)》使用说明
附件2: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医疗教育行业对外开放清单指引(2019年版)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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