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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南沙开发区人才发展局发布日期: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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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南沙汇聚“图南之智”加快建设人才港若干措施实施指引》(穗南开人发〔2025〕5号)等相关政策,为切实减轻实习单位成本,明确大学生实习补贴申领和免费住宿服务申请流程,制订《广州南沙“全球365”高校大学生实习计划申请指南》如下:
一、实习对象
有求职意向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大学生(境内外皆可)。
二、实习单位
符合南沙“8+2+3”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点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且在南沙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实地办公。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不参与实习计划。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到南沙区内单位实习的,按以下标准给予支持:
(一)实习补贴及免费住宿。给予实习生每月 1000 元(税前)、每次最长3个月实习补贴,同步提供免费住宿。在校就读期间,每人可参与本实习项目累计不超过2次。
(二)实习时长计算规则。实习补贴以月为单位分段计算,具体如下:实际实习时长不足1个月的,不予发放补贴;实际实习时长超过1个月但不满1.5个月的,按1个月发放;实际实习时长超过1.5个月但不满2个月的,按1.5个月发放,以此类推。
四、申请材料及申请流程
实习申请线上常年受理,实习单位和大学生可通过“@南沙人才服务平台—实习专区”网页端或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鼓励实习单位与境内外高校合作定向招聘实习生,通过线上完成申请登记。具体如下:
(一)实习单位
1.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电子件;
(2)《实习单位承诺书》《大学生实习单位岗位收集表》《大学生实习计划实习生名单》《大学生实习计划实习情况记录表》(附件1、4、5、6),电子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流程
(1)实习单位注册平台单位账号,上传营业执照完成认证后提交《实习单位承诺书》《大学生实习单位岗位收集表》等材料,在实习专区发布实习岗位,原则上每年度申请实习名额不超过 50名,若遇特殊情形可与我局具体协商;
(2)实习单位完成招聘并确认实习生,提报《大学生实习计划实习生名单》,待后台审核通过后,组织开展实习。
(3)在每名实习生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3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提交《大学生实习计划实习情况记录表》,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二)实习生
1.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身份证明(电子扫描件):境内人员提交中国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提交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国台湾地区居民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2)学籍证明:境内高校大学生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高校大学生提交学校在读证明和学生卡;
(3)银行卡信息:收取实习补贴的银行卡信息(电子扫描件,需注明开户行支行);
(4)《实习生承诺书》(附件2)电子件并附手写个人签名。
2.申请流程
(1)大学生注册平台个人账号,通过实习专区申请岗位,与实习单位自行匹配并确认录用,签署实习协议;
(2)实习结束后核对实习单位提交的实习补贴相关信息。
五、其他事项
(一)实习单位在广州南沙“全球365”高校大学生实习计划、“百企千人实习计划”“图南展翅实习计划”中仅能择一申请实习补贴和免费住宿,跨计划重复申领将取消该实习单位申请本实习补贴资格。
(二)实习单位及实习生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负责,若有虚假申请,一经查实,取消实习单位及实习生参与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本申请指南由南沙开发区人才发展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业务主管部门
南沙开发区人才发展局
联系电话:020-39053070、39098895,18924142918
联系邮箱:nsqrcj@126.com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实习单位承诺书
2.实习生承诺书
3.实习协议模板(供参考)
4.大学生实习计划岗位收集表
5.大学生实习计划实习生名单
6.大学生实习计划实习情况记录表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发展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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