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杨康、翁少全辞去南沙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5-02-14】
(2025年2月14日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根据杨康、翁少全关于辞去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决定接受杨康、翁少全辞去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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