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部分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11-20】
(2019年11月19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0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名额220名,目前实有区三届人大代表202名,空缺18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规定,经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0次会议决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选举15名南沙区第三届人大代表,剩余3个代表名额根据区委人事安排和选区推荐情况再进行选举。选举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万顷沙镇第一选区1名,黄阁镇第三选区1名,横沥镇第二选区1名,大岗镇第三选区1名,榄核镇第二选区1名,南沙街第一、第二、第五、第十、第二十、第二十一选区各1名,珠江街第五选区2名、第十一选区1名,龙穴街第三选区1名。
选举日为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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