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部分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11-20】

  20191119广州市南沙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40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南沙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名额220名,目前实有区三届人大代表202,空缺18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规定,经南沙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0次会议决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选举15名南沙区第三届人大代表,剩余3个代表名额根据区委人事安排和选区推荐情况再进行选举选举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万顷沙镇第一选区1名,黄阁镇第三选区1名,横沥镇第二选区1名,大岗镇第三选区1名,榄核镇第二选区1名,南沙街第一、第二、第五、第十、第二十、第二十一选区各1名,珠江街第五选区2名、第十一选区1名,龙穴街第三选区1名 

  选举日为20191212日(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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