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李岩松等6人辞去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9-02-22】

  (2019年2月22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根据李岩松、王启才、郭炳根、赵伟、黄伟刚、徐燎原6人关于辞去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接受李岩松、王启才、郭炳根、赵伟、黄伟刚、徐燎原6人辞去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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