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部分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01-31】

关于选举部分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19130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名额220名,目前实有区三届人大代表201,空缺19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规定,经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决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选举13名南沙区第三届人大代表,剩余6个代表名额根据区委人事安排和选区推荐情况再进行选举。选举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万顷沙镇第十四选区1名,黄阁镇第十二选区1名,横沥镇第十一选区1名,东涌镇第六选区、第十三选区各1名,大岗镇第二选区、第五选区各1名,榄核镇第六选区1名,南沙街第九选区1名,珠江街第四选区1名、第七选区2名,龙穴街第四选区1名。

选举日为201922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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