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南沙区2017年度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8-11-30】

(2018年11月29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听取了区(开发区)财政局局长刘志辉受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所作的《广州市南沙区2017年度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邓思卉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南沙区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南沙区2017年度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其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南沙区2017年度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南沙区2017年度本级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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