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镇选举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名单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08-08】
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镇选举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名单的决定
(2016年8月8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0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条的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万顷沙镇选举委员会主任陈浩章、副主任陈曦帆,黄阁镇选举委员会陈海华、横沥镇选举委员会主任张博义,大岗镇选举委员会主任霍惠芬,榄核镇选举委员会主任黄锦添共6位同志,因提名为代表候选人,现根据法律规定及本人的辞职申请,决定接受以上6位同志辞去镇选举委员会的职务,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镇选举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万顷沙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建锋
副主任委员:杨应辉
二、黄阁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委员:卢柳金
三、横沥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俏春
四、大岗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荣昌
五、榄核镇选举委员会
主任委员:郭金喜
各镇选举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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