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吴小慧辞去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08-04】

  202084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50次会议通过) 

  根据吴小慧本人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0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其辞去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报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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