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沙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
【发布日期:2024-05-15】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广东南沙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广东省第二个、广州市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自2024年3月15日正式挂牌运行以来,南沙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南沙地处大湾区中心、毗邻港澳的优势,不断完善立法联系点运行机制,积极发挥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原汁原味”反映人民群众立法诉求,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立法实践中。
立足职能职责,努力打造立法“直通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点一头连着最高国家机关,一头系着基层群众,挂牌运行以来,广东南沙基层立法联系点紧紧围绕主责主业开展工作,积极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征询工作安排,3月份,先后举办6场座谈会,广泛征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意见建议89条,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为提高各方参与立法的活跃度、积极性,征集意见期间,专门召开面向省、市人大代表以及港澳企业、科研机构、群众个人的调研座谈会,形成“对于代表任期内取得港澳永久居留证、身份证的处理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3月23日,到黄阁社区走访
3月25日,召开关于修改代表法的意见座谈会
发挥基层作用,积极搭建民意“连心桥”。广东南沙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基层立法联系工作,深入一线听心声、察民情,原汁原味反馈基层民众的意愿声音。3月份以来,积极承接省、市人大立法征询任务,对《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器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广东省促进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条例(草案稿)》等5部省级地方性法规草案开展意见征集工作,5次召开以港澳青年为主角的立法调研座谈会,收集并反馈港澳青年到内地工作缴纳社保、单次停居留时长、创业融资支持等方面的意见诉求。
4月11日,召开对药品器械管理条例的立法意见征询座谈会
4月17日,召开对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条例的立法意见征询座谈会
突出区位优势,丰富拓展“港澳”特色。南沙地处大湾区中心、毗邻港澳,广东南沙基层立法点承载着汇聚大湾区民意民智、为国家立法提供高质量立法意见建议和加速推动《南沙方案》落实落地的独特使命。建设伊始,广东南沙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突出区位优势,紧盯职责使命,把“港澳”特色融入制度建设,及时出台“1+2+7”制度框架。同时,不断深化立法联系点与大湾区其他城市和港澳的联系,打通与各行业协会、高校、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对接渠道,集聚粤港澳大湾区丰富资源打造工作网络。特别是不断延伸“港澳”触角,主动加强与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南沙粤港合作咨询委员会、粤澳发展促进会等港澳单位的沟通交流,努力实现“覆盖广州全域,兼顾收集粤港澳大湾区各地有关国家立法的社情民意”的目标。
4月18日,召开首次立法联络员培训会
加强合作衔接,探索打造“一点两办”新格局。立法联系点挂牌运行以来,南沙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依托广东南沙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广州南沙区人大常委会、深圳福田区人大常委会、珠海香洲区人大常委会‘一点两办’工作机制”意图,落实《关于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广东南沙基层立法联系点及“一点两办”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加强与深圳福田、珠海香洲人大常委会联系,做好相关工作,合力形成辐射粤港澳大湾区的工作格局。4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到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学习调研,与江海区人大常委会就协力打造高水平的国家立法“直通车”,努力打造基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省域样本初步达成结对共建意向。
4月12日,南沙基层立法联系点赴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学习交流
深化学习交流,“小窗口”展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大气象”。挂牌运行短短一个月,广东南沙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接待全国人大华侨委、全国人大办公厅信访局、上海市长宁区人大常委会等学习考察交流14批次,较好展示了广东、广州法治建设成果,同时在互学互鉴中有力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实践。不断拓展联系点功能,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联系点召开市十六届法制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邀请市、区代表和港澳群众参与《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修订草案)》的调研座谈,较好发挥了联系点的综合功能。
下一步,广东南沙基层立法联系点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功能拓展,加大宣传力度,让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参与立法、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宣传普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4月8日,接待上海市长宁区人大常委会
4月17日,接待南沙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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