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南沙联组代表主动接受原选举单位监督 向南沙区人大常委会作履职报告

【发布日期:2018-10-29】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接受监督、向原选区(选举单位)履职报告是《代表法》明确规定的人大代表义务,2018年10月26日上午,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南沙联组代表苏韬、陈家园在南沙区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履职报告,报告其从2016年10月当选市人大代表以来的履行代表职务情况。 

  两位代表先后从自己的政治和人大业务学习情况、人代会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依法履行代表职责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详细报告了自己当选人大代表以来的履职情况。其中苏韬代表荣获“2017年度履职积极代表”,两年来他共提出会间和闭会建议9件,并积极监督和推进建议办理效果,如《加强对房产中介骚扰电话的管理》建议,促成了三大运营商对骚扰电话增加技术标注、房地产中介中心出台相关管理规定的成效。陈家园代表结合代表职务和其区属国企负责人的本职工作,积极推进南沙医疗教育等公共资源平台、江海联运码头项目、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南沙国际物流园保税仓、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孵化器等民生和重大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参与自贸区南沙湾区块整体规划和项目策划,助推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两位代表的履职情况都获得了与会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充分肯定,认为其能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法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希望其能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为推动广州经济发展,支持南沙新区、自贸区加快建设积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根据安排,在市十五届人大代表任期内,全体市十五届人大南沙联组代表都会先后向原选举单位——南沙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履职报告,主动接受监督,自觉认真履行代表职务。区人大常委会也将在每年第四季度的常委会会议上安排听取他们的履职报告,监督和鼓励代表履行好代表职务。 

(图、文:区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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