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贯彻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发布日期:2017-07-18】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重点工作安排,7月17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谭均率执法检查组就我区贯彻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的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上午,执法检查组成员一行首先来到位于珠江出海口--龙穴岛东侧的舢舨洲岛,登上舢舨洲灯塔就灯塔的日常维护、管理和设备运行等情况开展检查调研。

  (图为检查组一行人登上舢舨洲岛实地察看灯塔日常维护和设备运行情况。舢舨洲灯塔距今已有百年历史,其扼守珠江口主航道,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是船舶进出广州港的必经之路,每年有超过百万艘次的船舶由舢舨洲灯塔指引通航,灯塔设施的正常维护和有效运行对于保障过往船舶安全通行,预防海上污染事故发生仍发挥着重要作用。)

  之后,检查组成员乘船沿海岸线对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集装箱码头进行集中检查,详细了解码头三期工程建设和使用期间对附近海域海洋环境所产生的影响。

  (图为检查组乘船检查南沙港三期码头项目情况。随着我区海洋开发利用程度的增大及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增多,海岸工程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问题日益凸显,积极加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同样是维护海洋生态平衡,预防海洋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

  下午,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邓耀棋副区长及区环保水务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南沙海事处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就我区贯彻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情况进行了汇报和补充说明。与会人员结合上午实地检查情况,纷纷围绕环保执法重点、难点问题谈了体会和看法,并就如何增强执法力量展开热烈讨论。

  最后,张谭均主任对本次执法检查活动做了小结讲话,并对进一步做好海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切实加强对航路灯塔等海上航行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过往船舶航行安全。二是进一步规范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压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依法推进项目建设。三是以完善执法机制、创新执法手段为抓手,切实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力量,有效扩大执法覆盖范围。四是加强环保、海洋渔业及海事等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探索建立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确保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得到更好贯彻实施。五是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要紧密结合检查情况,认真撰写执法检查报告,及时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后转交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吴小慧、胡抗利、曾燕萍、孙宝忠、苏士路、王军、范跃华、刘景铭等参加了实地视察,区政府副区长邓耀棋、王勇,区政协副主席李刚,以及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执法检查活动。

  (图:区档案局,文:区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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