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昭甜主任要求区人大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和遵守《廉政准则》

【发布日期:2010-07-02】

7月1日,南沙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以学习的形式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9周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曾昭甜主持了学习会。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成员集体学习了《廉政准则》,并传达了区委、区纪委要求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精神。中心组成员认为,《廉政准则》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适应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原则性、可操作性强,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中央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力度。中心组成员结合当前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从社会公平与正义、作风建设等角度,学习讨论了廉洁从政的重要性。

曾昭甜主任在学习会上指出,《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个重要规定,对于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行为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要带头学习、严格执行、自觉维护《廉政准则》,并强调五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准则规定规范自身从政行为,依法依规执行好《监督法》,不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自己和别人谋利益、不利用自己的权力为自己和别人谋利益。

 二要严格办公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经费开支要求,严格把关审核,确保各项经费开支安全使用,保障人大机关运转。

 三要严格车辆管理。要按照车辆管理规定,不突破公车配置的标准、模式,防止出现公车私用、公车谋私利等现象。

 四要从严公务接待。公务接待不搞特殊,一切从简,节约经费开支。

 五要严于律己。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区人大机关干部要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做到有品位、形象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人大机关良好形象。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诒承、姚中兴、赫义芳,各工委(办)负责人及区人大机关干部参加了学习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小慧、区人大法制工委主任黄志华作为民主党派领导应邀参加了学习会。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林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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