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朝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2】
穗南常〔2016〕54号
关于刘朝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沙区人民政府:
经2016年9月22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2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刘朝阳同志为南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宫尚云同志为南沙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吴超同志为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城市更新局)局长。
免去:
翁殊武同志南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王大通同志南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何英富同志南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王中华同志南沙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谢东升同志南沙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王勇同志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城市更新局)局长职务。
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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