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部分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03-16】
关于选举部分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0年3月16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决定,于近期在相关选区共安排选举2名南沙区人大代表,实行等额选举。选区选举名额安排如下:
珠江街第二选区1名,解放军选区(武装部)1名。
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需要,选举日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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