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郑晓瀚、欧阳志海辞去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8-03-19】

(2018年3月19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根据郑晓瀚、欧阳志海关于辞去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接受郑晓瀚、欧阳志海辞去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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