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东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09】
穗南常〔2016〕43号
关于谢东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大、区人大各街道工委:
经2016年8月8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0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谢东升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
朱 江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主任;
黄志华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委主任;
何 溱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委主任;
邹吉星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主任。
免去:
曾广东同志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主任职务;
朱 江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委主任职务;
黄志华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委)主任职务;
林穗庭同志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副主任职务。
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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