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卫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3】
穗南常〔2017〕12号
关于黄卫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沙区人民检察院:
经2017年3月23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张向华同志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于雷同志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田林同志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利飞同志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慧苑同志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贺星星同志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黄卫延同志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力山同志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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