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彤文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6】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经2023年2月6日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何彤文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
孙皓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赵丽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涉外审判庭)庭长;
伍敏青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岚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南沙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健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邓小春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东涌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刘南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
何彤文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孙皓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涉外审判庭)庭长职务;
赵丽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职务;
伍敏青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赵岚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东涌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健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自贸区商事调解中心)副庭长职务;
邓小春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老善涵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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