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方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4】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经2019年10月23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刘方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何彤文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涉外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皓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何彤文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庭长职务。
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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