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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2-31】
穗南常〔2015〕48号
关于曾进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沙区人民政府:
经2015年12月31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0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曾进泽同志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董 可同志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大通同志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
史 勇同志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黄 卡同志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