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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4-14】
穗南常〔2015〕10号
关于何彤文等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沙区人民法院:
经2015年4月13日南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41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何彤文同志为南沙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南沙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国盛同志为南沙区人民法院万顷沙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南沙区人民法院大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穆健同志的南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