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3月14日南沙区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93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1年,区人大常委会的总体工作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全区中心工作,突出重点,依法履职,着力建设幸福南沙,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监督工作
认真实施《监督法》,突出监督重点,采取灵活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一)推动《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的落实。继续以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形式,组织代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计划,督促和推动《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的落实。
(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拟于今年5月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归难侨危房改造专项工作报告、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9月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专项工作报告; 11月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专项工作报告。
(三)开展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拟于8月上旬听取和审议2011年上半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1年上半年区预算执行情况报告;9月听取和审议2011年区预算调整报告、2010年区本级决算及其审计工作报告。
(四)开展执法检查。完善执法检查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检查实效。拟于5月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成立执法检查组,于6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五)开展专题调研。继续将专题调研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拟对社区建设工作、村“两委”换届选举、城市建设“三旧改造”开展、侨资企业经济发展、有关镇专项资金使用等进行专题调研。
(六)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与区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对区政府提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以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七)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信访群众的析疑解答和政策疏导,加大信访督办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八)加强监督公开。继续编印《区人大工作动态》,及时宣传和公开人大工作情况。将有关文件资料在区人大信息网站公开,及时更新网页内容。
二、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
认真实施《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若干规定》,完善区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
三、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贯彻好党委意图。坚持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考试、到会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和常委会领导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的做法,继续完善和坚持任前表态发言制度。
四、换届选举工作
2011年是换届之年,村(居)两委、镇人大、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两院”将先后进行换届选举。紧紧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加强对村(居)两委、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并确保区第二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精心组织,召开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五、代表工作
(一)抓好区二届人大代表的培训。拟邀请专家、学者对新选举产生的区二届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辅导,重点抓好法律知识和依法履职的专题辅导。
(二)代表视察。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民生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拟于2012年1月中旬组织省、市、区人大代表联合进行会前集中视察。
(三)邀请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与执法检查。
(四)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拟于2011年3月中旬向区政府移交区一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6-8月各工委抓好对口部门的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9月上旬召开主任会议听取相关主办单位负责人汇报重点建议办理情况。2011年12月开展评选2011年度优秀议案、建议和承办议案、建议的先进单位活动。
(五)开展政情通报。拟于2011年8月初组织“一府两院”负责人向区人大代表通报201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六)组织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拟于2011年10月中旬组织10名区人大代表(每个联组各二名)向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11月下旬组织4名市人大南沙联组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
六、指导和联系基层人大工作
坚持每季度召开镇(街)人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和帮助。邀请各镇、街(区)人大专职领导列席常委会会议。
七、加强联络和自身建设
认真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增强做好人大工作责任感。加强横纵向联络,取长补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对法律法规、人大制度及有关专业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整体素质。加强廉政和作风建设,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群众监督,树立人大机关良好形象。
附件:南沙区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重要会议(活动)安排计划
南沙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3月14日
附件:
区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重要会议(活动)
安排计划
一、召开代表议案、建议移交会议(责任领导:姚中兴;责任工委:选联工委;实施时间:2011年3月中旬)
区人大常委会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移交区一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表彰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
二、召开常委会第56次会议(责任领导:姚中兴;责任工委:办公室及各工委;实施时间:2011年3月下旬)
1.人事任免;
2.其他。
三、召开常委会第57次会议(责任领导:曾昭甜、姚中兴;责任工委:办公室及各工委;实施时间:2011年4月下旬)
1.区政府组成部门汇报落实《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的措施;
2.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现场询问;
3.其它。
(备注:整个活动由区人大常委会、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联合组织)
四、组织召开镇(街)人大工作联席会议(责任领导:姚中兴;责任工委:选联工委,实施时间:2011年4月下旬)
1.学习修改后的选举法;
2.探讨修改后的选举法对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影响,对换届工作进行初步讨论。
五、召开常委会第58次会议(责任领导:姚中兴、赫义芳、吴小慧、毛鲁泉;责任工委:办公室及各工委;实施时间:2011年5月下旬)
1.听取和审议区一届人大八次会议议案的实施方案;
2.听取和审议《建筑法》的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归难侨危房改造专项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5.其它。
六、开展《建筑法》在我区实施情况的检查(责任领导:毛鲁泉;责任工委:城建工委;实施时间:2011年6月中下旬)
七、筹备换届选举工作,集中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督办(责任领导:姚中兴、赫义芳、吴小慧、毛鲁泉;责任工委:办公室及各工委;实施时间:2011年6月至8月)
八、召开常委会第59次会议(责任领导:姚中兴、吴小慧、毛鲁泉;责任工委:选联工委、财经工委、城建工委;实施时间:2011年8月上旬)
1.听取和审议区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3.听取执法检查组关于《建筑法》执法检查情况汇报;
4.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5.其它。
九、组织开展对社区建设工作、村“两委”换届选举、城市建设“三旧改造”开展、侨资企业经济发展、有关镇专项资金使用等进行专题调研(责任领导:姚中兴、赫义芳、吴小慧、毛鲁泉;责任工委:法制及华侨工委、城建工委、农工委、财经工委;时间:2011年7至8月)
十、组织召开政情通报会、代表候选人推荐(责任领导:姚中兴、赫义芳、吴小慧、毛鲁泉;责任工委:选联工委及有关工委;实施时间:2011年8月上旬)
1.组织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向区人大代表通报201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2.推荐市、区人大代表候选人。
十一、听取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确定市、区人大代表候选人(责任领导:姚中兴、赫义芳、吴小慧、毛鲁泉;责任工委:办公室及各工委;实施时间:2011年9月上旬)
1.召开主任会议听取相关主办单位负责人汇报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2.确定市、区人大代表候选人。
十二、组织区二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责任领导:姚中兴、赫义芳、吴小慧、毛鲁泉;责任工委:办公室及各工委;实施时间:2011年9月上旬)
十三、召开常委会第60次会议(责任领导:赫义芳、吴小慧、毛鲁泉;责任工委:财经工委、法工委;实施时间:2011年9月下旬)
1.听取和审议《南沙区2010年度地方一般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和《关于南沙区2010年度一般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
2.听取和审议2011年区预算调整报告(草案);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专项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区二届人大代表选举的决定;
5.其它。
十四、组织10名区人大代表(每个联组各二名)向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责任领导:姚中兴;责任工委:选联工委;实施时间:2011年10月中旬)
十五、召开常委会第61次会议(责任领导:姚中兴、赫义芳、吴小慧、毛鲁泉;责任工委:办公室及各工委;实施时间:2011年11月下旬)
1.审议关于召开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方案(草案);
2.审议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日程安排(草案);
3.审议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范围和列席人员建议名单、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等文件;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专项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省、市、区人大代表会前视察方案;
6.市人大南沙联组4名代表报告履职情况;
7.其他。
十六、组织召开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责任领导:曾昭甜、姚中兴、赫义芳、吴小慧、毛鲁泉;责任工委:办公室及各工委;实施时间:2011年12月下旬)
1.区人大及“一府两院”换届选举;
2.选举市十四届人大南沙联组代表;
3.其他。
十七、组织代表进行会前集中视察(责任领导:姚中兴;责任工委:选联工委及相关工委;实施时间:2012年1月中旬)
1.选择部分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市、区人大代表进行实地视察;
2.酝酿代表议案、建议。
十八、组织区人大代表对区政府组成部门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责任领导:姚中兴;责任工委:办公室、选联工委;实施时间:2012年1月上旬)
十九、召开常委会第62次会议(责任领导:姚中兴;责任工委:办公室、选联工委;实施时间:2012年1月上旬)
1.审议关于召开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方案(草案);
2.审议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日程安排(草案);
3.审议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范围和列席人员建议名单、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等文件;
4.听取区政府关于区一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5.通过2011年度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和先进代表议案、建议承办单位名单;
6.其他。
注:本计划中,区二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与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不一致时,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