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9-03-16】

2019年3月16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院)院长吴翔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院)2018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平安南沙、法治南沙建设,切实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标准建设国家新区、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和承载门户枢纽功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加快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