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08-06-18】
南沙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6月6日上午在南沙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曾昭甜主任主持,副主任田诒承、姚中兴、赫义芳、吴小慧及11名委员出席了会议,陈番文、袁仲荣、赖宁昌3名委员请假。列席会议有:区政府刘海涛常务副区长、区人民法院杨建成院长、区人民检察院邓礼力副检察长、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农林局、区经贸局、区计生局、各镇(区)、街人大代表联组负责同志和5名区人大代表。会议共进行了以下四项议程:
一、审议通过了《南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评选表彰区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的暂行办法》(草案)
二、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调整我区2008年人口自然增长率计划指标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
会议听取了区发改局翁殊武局长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我区2008年人口自然增长率计划指标的报告》,并认真进行审议,以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区2008年人口自然增长率计划指标的决定》(草案)。
三、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办理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号、第2号、第3号议案的实施方案,并作出相关决议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海涛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区政府办理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号、第2号、第3号议案的实施方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以电子表决的方式,分别通过了南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南沙区人民政府办理〈关于加大对农业支持力度,增加农民收入议案〉的实施方案的决议》(草案)、《关于审议南沙区人民政府办理〈关于进一步推进南沙中心城区建设,加快第三产业发展议案〉的实施方案的决议》(草案)、《关于南沙区人民政府办理〈做好村级经济发展留用地的招商引资工作,促进经济发展〉议案的实施方案的决议》(草案)。曾昭甜主任要求,在会后要综合常委会审议意见,书面交由区政府研究办理。
四、人事任免
人事任免共有四项内容:
1、会议根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海涛代表区长罗兆慈所作的人事任免提请报告,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以电子表决的方式,决定:
任命曾燕萍同志为南沙区财政局局长兼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庄海波同志为南沙区规划和国土房屋管理局局长;
任命林少礼同志为南沙区水务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免去刘志标同志的南沙区水务和环境保护局局长的职务;
免去吴国伟同志的南沙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局长兼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职务;
免去段险峰同志的南沙区规划和国土房屋管理局局长的职务。
曾昭甜主任代表常委会向新任命的曾燕萍、庄海波、林少礼三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提出了履职要求:一要增强公仆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二要增强法律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三要增强创新意识,勇于开拓进取;四要增强廉洁意识,弘扬新风正气。
2、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及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任免建议名单》,决定:
任命温道祥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匡致远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匡致远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翁殊武同志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3、会议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昭甜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罢免贺宇光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以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南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贺宇光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冼智仁同志辞去南沙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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