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7-06-27】

  6月27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谭均主持召开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小慧、胡抗利、曾燕萍、孙宝忠、王军参加。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的报告》和《广州市南沙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作出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我区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情况工作方案,决定在6月—7月对我区贯彻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免职的议案。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邓耀棋、区人民法院院长吴翔、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国荣,以及各镇人大、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文:区人大办,图:区档案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