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村庄规划(2008年)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08-05-07 来源: |
招标公告
注: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准确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各级政府有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示精神,根据南沙区政府的指示安排,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南沙分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广州市南沙区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公开征集项目编制单位。
1招标人 1.1名称: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南沙分局 1.2地址: 广州市南沙开发区港前大道1号S4区 1.3电子邮箱: gznsgg@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 2.1名称: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2.2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永泰路50号-1首层 2.3法定代表人: 张国宇 2.4联系人: 谭耀铭 2.5电话: 020-83492971 2.6传真: 020-83497307 2.7电子邮箱: precsc@21cn.com
3交易服务机构 3.1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3.2地址: 广州南沙开发区环岛路滨海花园商务中心F栋2层 3.3网址: http://www.gzzb.gd.cn/
4招标项目 4.1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村庄规划 4.2项目概况: 为了确保编制过程中的有效协调和成果内容的衔接、统一,参照行政区划内容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
投标人可选择以上一个、两个、三个、四个或五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但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优先中标顺序为:标段A→标段B→标段C→标段D→标段E。
4.3位置: 广州市南沙地区 4.4项目总规划经费: 369 万元。 4.5资金来源: 政府城建资金 5投标资格 5.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投标单位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具备乙级或乙级以上城市规划资质以及相应项目的规划设计经验。 5.3具有完善的技术保证体系。 5.4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业绩。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投标报名 6.1报名资料:报名材料按照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有关表格按照附件一、附件二的格式规定进行填写。具体内容如下: 1) 投标报名申请表; 2) 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3) 投标申请人简介; 4)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列表; 5) 投标申请人最近5年内完成的类似代表作品简介、获奖证明等; 6) 其它证明投标人现有实力的材料。 7)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 投标人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9)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正本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 报名资料封面注明参与投标标段和标段所对应项目的名称。报名资料应由投标人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各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文件封面需注明报名标段名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投标报名申请表不需装订。 6.2 报名材料接收时间:2008年5月15日-2008年5月16日北京时间10:00时起至16:30止。 接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开发区环岛路滨海花园商务中心F栋2层) 6.3报名截止后,主办单位将根据各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将正式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未入选单位。招标人将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 6.4为公平起见,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参与过本项目前期工作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监理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 6.5 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如某一标段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超过10家时,则以评分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10家正式投标单位。如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超过10家但多于5家(含5家)时,则全部确定为正式投标单位。如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五家时,则重新接受报名及进行资格预审。 7投标、评标和定标 7.1投标人需要为每标段投标提交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保证金需要在发布会后7天内提交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并将收据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7.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20日。 7.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招标人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并依此类推。 7.4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人。
8设计方案奖励和补偿 8.1各标段中标人获得本标段的规划设计服务合同。其余投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9相关事宜 9.1设计单位提交的全部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南沙分局所有并使用; 9.2设计单位按规定设计要求提交设计成果,并负责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相关部门意见深化完善规划设计成果后获得设计费; 9.3各参与征集的设计单位在征集过程中所发生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自行解决,中选单位在设计过程中所发生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自行解决。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表 附件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与要求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南沙分局 200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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