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经济贸易局公告(穗南酒专公示【2007】第3号) |
发布时间:2007-09-11 来源: |
广州市南沙区经济贸易局 公告 穗南酒专公示【2007】第3号
我局于2007年5月16日,在广州市南沙区珠江管理区珠江二路7号101查获涉嫌假冒轩尼诗XO、轩尼诗VSOP、人头马XO、蓝带马爹利等洋酒65支。 上述货物的货主应于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到我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一号会展中心二楼)协助调查并接受处理,逾期不到,我局根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作无主货物依法没收,但不免除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二OO七年九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