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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行动起来,勇敢举报黑恶势力!

撰写时间:2018-07-03

                        广东扫黑除恶第一专项督导组进驻广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派出第一专项督导组于2018年6月11日进驻广州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工作,督导期为1个月,督导期间接受群众举报。

 

第一专项督导组举报电话:19802000010,83108733(上班时间开通:8:30—12:00,14:00—17:30);举报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98号5楼501会议室。第一专项督导组只受理有关广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举报,对于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广州市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反映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情况和问题。

                              

十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

1

以暴力、威胁或“贿选”“霸选”“骗选”等手段,干扰基层选举,把持基层组织,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攫取非法利益,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等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黑恶村官”。

2

聚集在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恃强凌弱、残害无辜,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乡霸”“村恶”等黑恶势力。

3

依仗宗族势力,组织家族成员或煽动其他群众聚众闹事、暴力抗法、对抗政府,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为其个人、家族及同伙谋取非法利益的宗族黑恶势力。

4

以开设赌场为主要敛财方式,为争夺赌场、索要赌债、收取“保护费”等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行为的涉赌类黑恶势力。

5

以暴力、威胁、恐吓、强占、滋扰等非法手段放贷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的“套路贷”、“校园贷”、“现金贷”、“裸贷”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收贷、非法讨债类黑恶势力。

6

在土地流转、房产开发、矿产开采、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雇佣黑恶势力,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等犯罪团伙。

7

盘踞在集市贸易、农副产品批发、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类市霸、行霸类犯罪团伙。

8

涉及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传销式”、“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9

涉及“校园欺凌”、“黄赌毒”、“涉枪涉爆”等群众反映强烈或媒体报道的其他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人员。

10

实施入境渗透、“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境外黑社会组织及其成员,以及实施其他相关的跨境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团伙和人员。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

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南沙区扫黑除恶办举报电话:3907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