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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就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撰写时间:2017-04-13

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的劳动技能,扩大就业再就业范围和途径,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实现稳定就业方面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根据区总工会2017年工作计划安排,决定举办就业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课程

1. 初级母婴护理员(月嫂)培训班;

2.初级育婴员培训班。

二、培训对象及人数

培训对象:年满16周岁、初中以上学历,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有下列情况者优先:1.困难职工家属;2.具有南沙区户籍;3.零就业家庭。

培训人数:初级母婴护理员(月嫂)班、初级育婴员培训班各50人,共100人。报名人数少于30人不开班,报名人数多于50人由区总工会根据报名者的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培训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初步计划在4-5月份进行,培训地点安排在区工人文化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方式

采用脱产培训的方式,初级母婴护理员(月嫂)班培训时间为10天,初级育婴员班培训时间为7天。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可获得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五、招生报名

由区总工会直属各基层工会负责接受报名,请各基层工会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相关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培训,并于420日前将《南沙区总工会就业技能培训报名表》和《就业技能培训报名汇总表》送区总工会。

六、培训费用

就业技能培训班的培训费由区总工会负担,不向学员个人收取培训费用。培训期间学员的交通、伙食费由学员个人自理。

 

附件:1、南沙区总工会就业技能培训报名表

     2、就业技能培训报名汇总表

 

 

              (联系人:吴志勇,联系电话:39910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