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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南沙工匠”的通知

撰写时间:2017-03-21

各基层工会:

  为弘扬作于细,求于精的工匠精神,引导职工把认真、敬业、执着、创新作为职业追求和责任担当,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技能人才、认同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的主流价值观念,培养高技能人才,努力造就一支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职工队伍,为加快建设国家新区和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城市副中心,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进一步凝聚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南沙工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南沙工匠”是热爱祖国、遵守法纪,爱岗敬业、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技艺超群,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在基层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成为本行业、本岗位工作的行家里手或技术带头人,在本单位乃至全区范围具有一定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评选:

(一)技艺出众

1、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拥有一技之长;在技术上有发明创造或技术创新;研发出被同行公认并得到推广的先进操作法;在弘扬和传承地方传统文化、工艺上具有专长。

2、所具备的技能、技艺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3、运用个人技能、带领团队解决疑难杂症、攻坚克难,在解决实际问题方面成绩突出;传绝技、带高徒,帮助并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成为技能骨干。

(二)成果卓越

1、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吸收高新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方面成绩突出。

2、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领域引领创新,作出贡献。

3、在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方面获得重大成果。

符合上述条件的,还必须在所从事的职业中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二、评选名额

评选“南沙工匠”10名。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推荐申报

各基层工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透明、好中选优的推荐原则,经筛选审核后,由区总工会直属各基层工会总工会推荐,并于4月6日前将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区总工会

2、评选审核

总工会对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对申报者进行综合评,确定正式候选对象。

3、公示。正式候选对象名单在区总工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者入选“南沙工匠”。

四、表彰奖励

区总工会将于“五”前召开表彰大会,对符合条件的人选由区总工会授予“南沙工匠”荣誉称号,颁发证书,享受区优秀职工免费体检、疗休养等待遇,在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推荐参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五、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做好“南沙工匠”的挖掘工作,组织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现基层一线的先进典型,深度挖掘先进典型的事迹,真正把具有工艺专长、掌握高超技能、体现领军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精英推荐为“南沙工匠”,确保推荐评选的先进人物可信可亲、可敬可学。

2、确保工作质量。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确保评选对象的先进性和评选程序的规范性。坚持面向基层一线的原则,面向全区各行各业职工,重点关注基层一线岗位职工群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评选工作质量。

3、广泛宣传发动。积极整合资源,放大宣传效应,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各种媒体手段,广泛宣传“南沙工匠”推荐评选活动,把推荐宣传过程作为宣传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的过程,向全社会讲述工匠故事,表达工匠情怀,展示工匠形象,进一步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伟大、劳动最崇高、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

各镇街总工会至少推荐上报2名候选人,多报不限;其他二级工会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上报。各推荐单位须于4月6日前提交《“南沙工匠”推荐表》(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将电子版表格连同个人生活照1张、不同角度工作照3张电子版发送至区总工会,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巧仪,邮箱:1974778188@qq.com联系电话:39910478。

 

附件:“南沙工匠”推荐表

 

 

                   南沙区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