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学习园地>案例分析

多方协调灵活处置,68名劳动者 工资款尽数兑现 ——曾某等与甲公司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

撰写时间:2023-05-09

一、基本案情

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口罩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制造公司,2020年,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停产倒闭,同时拖欠68名劳动者工资款12万元。劳动者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甲公司并未按调解书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款。

执行经过

涉案劳动者分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控,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除了一台口罩机、两台包装机等生产设备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干警及时启动财产评估拍卖程序。之后,劳动者再次与甲公司产生冲突,法院及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迅速组织劳动者代表、企业负责人再次进行调解,协商财产处置方案,调解一直持续到凌晨1点多。最终,被执行人找到买家以13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被查封的设备。考虑到评估拍卖程序耗时较长,在征得所有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法院及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解封,买家清点被执行人设备后以13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批设备,并将购买款支付到法院案款账户用于清偿劳动者工资。

    20221月11日,南沙法院开展春节前集中发放执行案款活动,该案68名劳动者的工资款通过此次集中发放中全部发放到位。

三、典型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可以变卖。执行过程中,评拍程序往往耗时较长,且部分生产设备资产流通性较差容易出现流拍影响价值变现。本案中,法院征得劳动者同意后,通过直接变卖的方式处理设备,节约了司法资源,保证劳动者的债权快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