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街重新摸查辖区内的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及定居在我区台胞、台籍家庭的具体状况,并填写《南沙区少数民族特困家庭登记表》和《南沙区定居台胞、台籍(含金门、马祖、澎湖籍)登记表》。请于12月21日(星期三)前将两份表格的电子版发送至gznst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