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19-11-14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一、监测情况
南沙区共监测2个在用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全部为河流型地表水水源。
(一)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根据近5年全项目水质分析结果,调整表3(80项)中需增测的特定项目。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2个在用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Ⅲ类标准,达标率100%。各水源水质状况的详细情况见附件。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