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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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我区当前住房保障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方面,根据广州市住房保障政策,2018年我区面向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来穗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工作。截至当前,2018年已新增发放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106户,获得实物配租的城镇户籍家庭3户;获得实物配租的来穗务工人员家庭2户;获得实物配租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5户。
人才公寓方面,南沙区首批人才公寓晴海岸项目已于2018年8月底正式推出分配,已于2018年11月面向骨干人才与储备人才完成首批人才公寓2018年第一批次的申请、审核、选房工作,获得配租资格的人才已签约入住。2018年12月,首位高端领军人才申请人才公寓获得配租,可免租金入住。
共有产权住房方面,规范我区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暂行)》已于2018年11月3日正式印发实施。目前,我局正加紧推进首个共有产权人才住房项目。
住房保障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将继续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切实解决辖区内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在南沙大开发建设新形势下,我区还将按计划开展人才公寓、共有产权住房等工作,加快建设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市场多层次需求。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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