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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
发布时间:2007-11-01 来源:
 

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提供以下资料:
    (一)《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原件)。
    (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
    (三)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关凭证:

1.顺产,难产:
    ( 1 )《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 2 )《出生证》(原件):
    ( 3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 4 )难产的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
    ( 5 )领取二孩指标符合晚育规定的,附单位证明。

2.婴儿死亡:
    ( 1 )《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 2 )《死亡报告书》(原件)。

3.流产:
    ( 1 )《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提供户口所在街道计生部门出具
的证明;
    ( 2 )医院诊断证明书(注明怀孕周数)
    ( 3 )《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审核表》用人单位先到医保中心领取此表并
审核医疗费后,再由社保中心支付待遇。

4.男配偶假期工资:
    ( 1 )《出生证》
    ( 2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注:
?  医院诊断证明应为区级(或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方有效。
?  怀孕 16 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内的产科并发症、异地分娩的医
疗费用等,按有关规定向医保中心申报,经审核确认的费用将直接拨至单位帐户。
?  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在生育后五个月内申领待遇时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在本
市工、农、建行个人结算帐户存折及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卡申请表(原件
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及有关手续费

 

(一)申领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3、进行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二)申领手续

    凡符合享受失业待遇的失业人员,可凭《失业证》、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携带个人档案,填写《求职登记表》、《失业职工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单位盖章,到社保机构审核失业待遇。

黄阁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劳资纠纷处理、工伤处理、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办理、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培训和转移就业、企事业单位劳动年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镇属事业单位人员招聘

中心负责人:郑超雄

办公地址:

办公电话:84971717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争议发生后30天内—→向黄阁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调解—→30天内调解不成功—→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在争议发生后直接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受理(如果不受理则说明理由)—→组成仲裁庭—→庭审—→结案(一般60日结案,案情复杂的可延长30日) 

流动人员录用备案办事指南

一、受理条件(范围)

    用人单位依法招用流动人员,自新招、续用或辞退流动人员之日起30日内;
    流动人员在本市已办理暂住登记。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新招备案:
    1.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还);
    2.流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明、计生证(核对后退还);
    3.从事国家规定凭证上岗技术工种的,提供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相应技术等级证书;从事特种作业的提供有效上岗证书(核对后退还);
    4.《录用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
    5.《广州市流动人员录用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
    6.劳动手册(无劳动手册的提交流动人员小一寸免冠彩照一张领取);

(二)续用备案:
    1.《广州市流动人员录用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
    2.劳动手册。

(三)辞退备案:
    《广州市流动人员录用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

    说明:已填报《录用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的出示单位留存件,不需再提交营业执照资料;各式表格和《花名册》电子版格式可从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网址:www.gzlss.gov.cn或gzsc.gzlm.net)下载。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至送达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收费标准

    本服务事项不收费。

五、办理政策依据

    (一)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1999年4月2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二)关于修改《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的决定(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2003年9月26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六、领件须知

    请到原受理窗口领取如下办理结果:
    (一)《广州市流动人员录用备案表》(电脑汇总表)一份。
    (二)《广州市流动人员录用备案花名册》一份。
    (三)已核盖的劳动手册。
    领件时请仔细检查、核对有关材料。

七、受理部门

    1、广州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广州市三元里大道1278号或梅东路28号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二楼2号窗)
    2、用人单位经营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3、用人单位经营所在地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求 职 指 南

一、劳动者求职须交验“三证”:
    (1)身份证;
    (2)失业证或劳动部门证明(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3)计划生育部门证明。

二、提高求职成功率的建议:
    (1)到黄阁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登记;
    (2)经常留意各类媒体的招工信息;
    (3)积极进修和参与就业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主办单位 广州南沙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