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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南沙区麒麟小学现对南沙区麒麟小学加建过道(餐厅)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沙区麒麟小学加建过道(餐厅)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麒麟小学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20-8497482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3480161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
四、项目概况:
1、本工程为钢结构廊道,面积为48M×19.4M=931.20M2。
2、屋面采用0.426MM厚820型彩钢瓦。
3、墙面大面积采用0.376MM厚900型彩钢板,1.2米高砌3/4砖墙并面贴瓷片。
4、屋架采用两钢管弧形桁架热轧H型钢柱截面形式,檩条为角钢加圆钢组合的截面型式;构件之间为螺栓或高强度螺栓连接,屋架与钢柱间为铰接,钢柱与砼基础为刚接形式。
5、本工程基础采用天然基础形式,若基础开挖不能到原土或地基土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则要求打木桩(尾径≥100MM,木桩入土深度暂定为4~5M)加固。
6、本项目招标工期为60日历天。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按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完成本项目南沙区麒麟小学—加建过道餐厅工程;预计发包价约35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09 年 9 月 30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09 年 9 月 30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 -11:30 , 下午:14:0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相关专业的原项目经理资质,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进行。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两份,一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6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招投标领导小组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有效法人证明及授权书准时出席,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招投标领导小组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 www.gzns.gov.cn/nshgz/),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市南沙区麒麟小学
广州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
2009 年9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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