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管理,明确符合条件的残疾障碍者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服务机构和服务内容,参照《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19〕1号文)文件精神,根据《广州市南沙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评审方案》文件要求,区残联、区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定点康复机构评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广州市南沙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下称“定点康复机构”)资格评审工作,评审工作由广州市南沙区残疾人联合会实施(下称“评审组织机构”)。为保障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评审项目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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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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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资格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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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NSCL2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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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肢体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资格评审项目(机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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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有效期为36个月,由于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具体开始服务时间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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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肢体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资格评审项目(居家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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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审方式
(一)专家评审
由定点康复机构评审部门从“广州市残疾预防和综合干预专家库”中选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机构的资格和服务能力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推荐意见。
(二)评审委员会认定
定点康复机构评审部门组建广州市南沙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评审委员会(下称“评审委员会”),参考专家评审推荐意见,选出定点康复机构。
(三)公示及正式认定
经评审委员会遴选产生的定点康复机构在南沙区残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由定点康复机构评审部门联合发文确认。
三、参评方式
(一)参评报名时间:2020 年5月11日至 2020年5月15日止。
(二)参评报名方式:参评对象按照拟参评项目《评审邀请函》中的《报名资料清单表》的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资料,前往区残联进行评审资格审核,审核期为1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评审组织机构将以电话通知参评人,由参评人法人代表(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提供法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评审组织机构实名签收评审文件,并签署保密承诺书。不符合审核条件的,提交的有关资料恕不退还。
四、评审
参评对象按照评审文件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评审。
五、参评资格审核有关问题
(一)参评资格审核时间:2020 年5月11日至 2020年5月15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6:30时)
(二)提交参评资料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残疾人联合会(详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1楼)
(三)联系人:谭女士
(四)联系电话:020-34689086
附件:1.GZNSCL202001项目参评邀请函
2.公平竞争承诺书(范本)
3.安全和诚信承诺函(范本)
4.广州市南沙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申请审批表
广州市南沙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