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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学前教育补助如何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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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8 |
留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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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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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5 |
答复内容 |
您好!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扶助特殊儿童学前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具有广州地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残疾人证》或经二级(含二级)医院诊断为孤独症(与自闭症同义),每学年在机构接受学前教育训练合计400课时以上的0-7岁(含7周岁)特殊儿童,可于每年6月前由特殊儿童监护人到镇街残联领取和提交《广州市扶助特殊儿童学前教育申请表(生活补助类)》(此表可到镇街残联领取)进行申请。
感谢您的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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