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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
许可公示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和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的通知》(穗安监[2006]152号)、《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发放程序〉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穗安监[2006]153号)要求,现将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情况公告如下:
一、2008年1月25日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经营者23家(名单见附件)。
二、凡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一律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无证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执法部门将依法严处。
三、区安监局投诉举报电话:(020)84986377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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