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安监局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争当建设首善之区排头兵”实践活动和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以公正促公平,以公平创文明,逐步摸索并制订实施了“五项制度”,全力打造服务型机关。
一是明确岗位责任制,按照权责一致、任务清楚、要求明确、责任到人及便于考核的原则,对各项业务工作进行了量化分解,落实责任到人;
二是实行首问负责制,行政相对人到安监局办事或来电(包括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首位接待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对不能现场办理的,或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主动协调到有关科室办理;
三是采取限时办结制,对行政相对人符合规定和手续齐全的事宜,经办科室及经办人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和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标准,按时保质地办结;
四是公开服务承诺制,根据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承诺,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承诺事项的落实,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是严格绩效考评制,对全体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实绩、行为规范等指标进行定性、定量考评。
“五项制度”的实施,增强了区安监局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也拓宽了社会监督渠道,有力地保证了安监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服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区安监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