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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社保待遇合规办,欺诈冒领后果大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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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部分,一直服务于参保人的养老、失业、工伤等各类需求,积极促进社会稳健发展。近年来,南沙区社保中心贯彻落实“简政便民”措施,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社保基金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物质基础和核心,是社会保障体系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因此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至关重要。

  骗保事不小,最高判无期

  但是部分参保人或因不熟悉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规定、轻视违法违规成本等情况,导致发生欺诈冒领、丧失资格多领社保待遇行为。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多领、冒领社保待遇行为不仅要受到行政处罚,还会被纳入社保领域失信人名单接受多部门联合惩戒。同时,因骗取社保待遇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一旦定罪将根据涉案金额及犯罪情节,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下面,我们来进入“社保知识小课堂”,了解一下哪些行为属于多领、冒领社保待遇。小伙伴们还可以把重要知识点及时扩散给身边正在领取社保待遇的亲朋好友,大家一起来对照学习什么情况下,我们需要及时停止领取并退回相关社保待遇,预防日后可能因无心之失造成多领、冒领社保待遇,从而需要承担严重的违规违法成本。

  【社保知识小课堂】

  不符合领取养老金情况:

  1、虚构劳动关系(俗称:挂靠单位参保),伪造、变造资料办理参保或补缴骗取养老金;

  2、重复领取两份或以上养老金;(温馨提示:每位退休人员只能领取一份养老金,同时在A地与B地领取养老金,或者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均属于冒领养老金行为。)

  3、退休人员被判刑、失踪,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温馨提示:退休人员被判刑,其家属应在当月将判决书提交至社保部门办理停发养老金,待刑满出狱后恢复待遇;退休人员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家属应向公安部门申报失踪或注销其户口后,将户籍注销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交至社保部门办理停发养老金。)

  4、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温馨提示:退休人员死亡,其家属应在当月将记录死亡时间的材料,具体包括死亡医学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等相关资料提交至社保部门办理停发养老金、申办死亡待遇。如果在本市死亡的,无需提供记录死亡时间的材料。)

  5、参保人员死亡,伪造其亲属身份,冒领死亡待遇;

  6、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养老金的行为。

  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情况:

  1、虚构劳动关系(俗称:挂靠单位参保),伪造、变造资料办理参保或补缴骗取失业金;

  2、伪造、变造资料、谎报失业原因骗取失业金;

  3、隐瞒担任法人、股东兼理事、监事或其他管理人员情况,冒领失业金;

  4、隐瞒重新就业、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等情况,冒领失业金;

  5、隐瞒从事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如以灵活就业形式从事家政、钟点工等工作),冒领失业金;

  6、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失业金的行为。

  【案例分享】

  1、参保人刘某先后在A、B两地工作,分别以当地两单位的职工身份参保并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经查,2002年3月至2014年4月期间,刘某分别在A、B两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12.29万元、15.44万元,经社保经办机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由于刘某认罪态度良好并积极退还所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公安机关于2015年1月14日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2、某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系统比对数据发现,参保人王某涉嫌已就业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调查,王某仍隐瞒其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已经就业并有稳定收入的事实,拒不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2万余元。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和人民法院审理,王某被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稽核追回有妙招,骗保行为皆现形

  南沙区社保中心积极推行社保待遇“畅通领”的同时,亦使尽浑身解数保障社保待遇“安全领”,让欺诈冒领、丧失资格多领社保待遇行为无所遁形。

  一是高密度开展专人日常检查、定期督导检查、重点专项检查“三位一体”的社保经办内控督查。多方位排查社保待遇核发类重点业务和高风险业务,并全面核查各类待遇领取疑点信息。今年上半年共日常检查104种社保业务10008笔,核查待遇领取疑点数据18909笔,做到及时发现、立行立改,落实社保基金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二是高强度开展社保经办机构待遇稽核工作。对欺诈冒领、丧失资格多领社保待遇行为及时立案、调查取证,耐心劝导参保人及时退回不应领取的社保待遇。区社保中心今年上半年共处理社保待遇追回案件136宗,切实防止社保基金流失风险。

  三是多维度拓展社保待遇追回新手段。对于欺诈冒领社保待遇或拒不配合社保稽核整改人员,及时移送社保行政部门处理,并积极配合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行为的案件线索。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应用,将多领、冒领社保待遇人员列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接受多部门联合惩戒。通过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手段,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回社保待遇,营造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社保基金安全关系到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南沙区社保中心将持续多措并举,一方面让内控督查贯穿社保经办全过程,提升基金风险防控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社保待遇追回稽核工作,强力打击多领、冒领社保待遇行为,切实维护所有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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