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17-08-15 【浏览字号:大中小】浏览次数:-
为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放管服”改革专项清理工作,我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拟保留,详见本公告附表),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5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nshqwshj@163.com。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地址及邮政编码: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1号301室, 510000。
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表: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拟保留)
南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15日
附件:
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拟保留)
填报单位:南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保留的依据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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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 穗南府办〔2010〕42号
| 作为我区计划生育工作利益导向机制落实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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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印发2016年度南沙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 穗南卫字〔2016〕167号
| 作为计划生育工作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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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印发南沙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穗南卫字〔2011〕114号
| 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卫妇社〔2011〕18号)文件精神,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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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印发《南沙区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穗南卫字〔2016〕33号
| 根据《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卫[2016]2号),进一步提高出生缺陷综合干预服务能力,有效降低我区新生儿出生缺陷的致残致障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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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印发南沙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 穗南卫字〔2016〕156号
| 根据《广州市卫计委、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穗卫〔2016〕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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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查阅途径:
清理意见表表格序号1号至5号文件,可登陆南沙区门户网站政府文件下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下查阅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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