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南沙区电网建设,推动经济快速发展,我局制订了《关于110千伏合兴站送电线路工程建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众对该通告内容有修改意见的,可于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20日向我局反映或提交。
公众提出建议或意见的途径:
1、电话:39063226;
2、电子邮件:tason.ho@163.com。
公众提交意见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局将反馈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附件:关于110千伏合兴站送电线路工程建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南沙供电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附件:
关于110千伏合兴站送电线路工程
建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110千伏合兴站送电线路工程是广州市重点工程,对于完善南沙区电网结构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该工程途经南沙区万顷沙镇沙尾一村、年丰村、同兴村,珠江街,横沥镇前进村、冯马二村、冯马三村、东方红村、新村村,新建塔基68座,新架设线路长度13.51千米。计划2016年12月31日建设完成。现就该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南沙区110千伏合兴站送电线路工程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规划许可文件确定。
二、南沙区110千伏合兴站送电线路工程由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南沙供电局负责实施,工程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万顷沙镇政府、珠江街道办事处和横沥镇政府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三、南沙区110千伏合兴站送电线路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建设,不得阻挠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地拆迁工作。
四、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禁止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抢种、抢建等行为。凡属抢种、抢建的,不纳入征地拆迁补偿范围,并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