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我局在2014年7月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广州市南沙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再次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在下面文本框发表评论,或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广州市南沙区环境保护局反映。联系电话:39910361;传真:84986639;电子邮箱:nshbjdc@163.com。
意见征集时间:2014年11月19日至11月28日。
附件:广州市南沙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再次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南沙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