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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5MB2D08710R/2022-0025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2-12-06
名称: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送达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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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送达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08  浏览次数:-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送达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公告

穗南审撤登字〔2022〕1056号

  我局对申请人陈满婷举报广州坤富冯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冒用其身份信息取得设立登记一案,依法作出《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穗南审撤登字〔2022〕1056号)。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登记机关应将撤销(不予撤销)登记决定送达冒名登记的公司及被冒用人。在调查过程中已发现公司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可以直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该公司。”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六十日。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12月6日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

穗南审撤登字〔2022〕1056号

  当事人:广州坤富冯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L3MQ2A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D7251(集群注册)(JM)

  经查,广州坤富冯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1月8日的商事登记过程中,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经理系冒用陈满婷的身份信息取得设立登记,其行为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提交了《基本信息表》、《被冒用身份证注册登记举报登记处理申请表》、《承诺书》、南沙区处理冒名登记专责小组对陈满婷的询问笔录、陈满婷提供的有效期限为“2018.10.11-2028.10.11”的身份证复印件、《广东中一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编号:粤中一鉴[2021]文鉴字第0327号】原件、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高新技术园区派出所受理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的《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原件、五华县公安局郭田派出所于2018年10月11日开具的《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回执》原件、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油松派出所于2018年9月28日开具的报警回执原件、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民治派出所于2021年12月15日开具的报警回执原件等材料予以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本局作出决定如下:

  撤销广州坤富冯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1月8日的设立登记。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95号港口大厦一楼,联系电话:020-39050121,39910148)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12月6日



附件:

1.c85b3ecccb84ff89652ff31384a49b57.pdf